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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域全方位开放创新 广西出台若干措施加快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

2020-06-19 10:25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日前,广西出台了《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全面推动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201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发布《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的通知》,标志着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进入实施阶段。《总体方案》实施一年半来,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实现了良好开局。目前,顶层设计基本完成,支撑氛围初步形成,工作思路更加集成,协同推力慢慢合成,工作进入着力推动落实见效的新阶段。在新阶段,引入金融机构聚集、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是重要任务。

推动区域重大金融改革

深入挖掘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赋予广西先行先试的领域和项目,大力推行“创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自下而上开展金融改革创新,争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创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争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直接融资改革创新试点等,自治区给予资金奖补和政策倾斜,着力调动各地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全区性的金融改革创新氛围。自治区层面进一步完善金融改革评价机制,建设评价信息系统,打造特色金融城市和金融改革示范县。

支持跨境金融服务创新

立足于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的属性和特点,对离岸金融、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跨境信贷融资、跨境保险服务、国际航运保险、跨境股权债权融资等跨境金融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和补贴,突出对业务增量的奖励。开展金融创新评选,每年对自治区内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监管创新和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的活动成果进行等级评定,并给予奖励支持。

鼓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通过促进信贷增量扩大、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支持企业发行资本市场融资工具、鼓励企业引进保险资金、鼓励实施并购重组等一系列激励措施,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引导信贷资金、股权资金、债券资金、保险资金、并购重组资金等各类资金落到实体经济上,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吸引优秀金融人才集聚

着力健全引才育才机制,积极争取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总部、东部地区选派高端金融人才来桂挂职或任职,在住房、交通、相关待遇等方面加强保障。探索开展广西金融改革创新评选表彰活动,通过精神嘉奖在全区金融行业营造干事创业、奉献担当的良好风气。落实薪酬补贴、跟踪服务等优惠政策,支持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等高层次金融人才发展。按照分类分层、梯队培养的思路,实施“领航”“英才”“远航”三大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创新培养支持激励机制,培养与金融开放门户发展方向相适应,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专业人才为主体,结构优化、梯次衔接、素质优良的金融人才队伍。

鼓励优质金融要素集聚

吸引各类机构入驻,根据机构类别、级别、实缴注册资本等方面情况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同时,对持牌类金融机构和面向东盟证券期货服务基地给予办公用房费用补贴政策,着力发挥这些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优质资源集聚和现代金融产业发展,加快广西构建区域特色金融体系,为金融服务创新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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