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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将打造20个省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

2019-10-10 07: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山东省政府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山东省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行动方案》。 赵晓 摄

  中新网济南10月9日电 山东力促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到2021年,该省将打造20个省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和10个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引导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向规范化、前沿化、特色化、集群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山东省政府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山东省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山东省大数据局副局长廉凯表示,数字经济园区是数字经济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开展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是加快山东数字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2019年到2021年,我们将通过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创新能力、落地重大项目、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等举措,集中打造山东省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

  廉凯称,在面向各市、县(市区)分批、分类、分级推动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的过程中,山东将进一步强化优质企业的招引培育,开展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等建设,加快招引数字经济领域研发机构,搭建孵化器和双创空间等创新载体,同时推进数字经济职业教育发展,搭建人才实训基地等新型载体,引进优秀数字经济人才和团队。

  《行动方案》中规定,凡具备创建基本条件,并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业务紧密相关的园区均可申请省级示范和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廉凯介绍说,产业规模和配套支撑是综合评估时考量数字经济园区发展水平的两大核心要素。产业规模是指园区内数字经济领域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创新能力、主要产品和服务、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地位等情况,而配套支持是指园区对发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支撑能力。

  《行动方案》同时提出,对符合要求、辐射带动性较强的省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期奖补最高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对具备一定资源等优势、辐射带动性潜力较大的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期奖补最高100万元。确定的成长型园区通过培育满足示范园区标准,经申报、评估后,奖补标准按示范园区执行。(赵晓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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