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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方案深化国企改革 县一级原则上不再保留国企

2018-11-22 11:14
来源:中新网

  

  图为新闻媒体见面会现场。 胡远航 摄

  中新网昆明11月21日电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1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云南省印发了《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下称《行动方案》)。根据方案,云南省将构建“1+1+X”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新模式。

  云南省国资委主任罗昭斌介绍称,《行动方案》由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举措、主要任务、政策支撑、组织保障6部分组成,旨在构建“1+1+X”省级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发展新模式,打造具有云南特色的“类淡马锡”模式。

  具体而言,第一个“1”是组建云南省国有股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第二个“1”是组建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运营管理金融股权、资产,将各类金融牌照优势集中于同一平台;“X”则是改组设立若干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产业集团公司。

  围绕构建“1+1+X”模式,《行动方案》提出推动企业整合重组、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企业瘦身健体、切实防范重大风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等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并明确:2018年初步形成“1+1+X”省级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发展新模式;2019年省属企业整合重组基本完成;2020年“1+1+X”框架体系进一步完善并运行顺畅,州(市)国资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关于(州)市国有资本布局,《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州市、县(市、区)企业整合,促进国有资产向州市投资、运营公司集中,并限定:原则上国有资产规模2000亿元以上的州市,保留不超过8户企业;国有资产规模介于300亿元到2000亿元之间的州市,保留不超过5户企业;国有资产规模在300亿元以下的州市,保留不超过3户企业;县(市、区)不再保留企业,确有必要可保留1户企业。(胡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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