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四川省首单关税保证保险货物在泸州顺利清关

2018-11-02 14: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泸州港。 匡科 摄

  中新网泸州11月1日电 11月1日上午,四川省首单关税保证保险货物在泸州顺利清关,意味着减少了四川进出口企业以现金缴纳或以银行保函形式进行关税担保的资金压力。

  10月31日,人保财险泸州市分公司借助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先行先试改革开放平台,向泸州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发了四川省内首单关税保证保险,为该公司一批价值33万美元的进口高粱提供税款担保。

  据了解,关税保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为进出口企业向海关直接提供关税保证的新型保险产品,投保后,若企业无法按期缴税,保险公司需直接向海关赔付投保企业应缴关税及滞纳金。这是成都海关首次创新引进保险产品作为担保方式,也是四川省内第一个以海关为被保险人的保证保险产品。该保险产品以进出口企业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直接为企业提供保证保险,为企业的纳税期限和征税要素进行担保,助力企业实现“先通关后缴税”。

  据悉,该批进口高粱需缴纳关税24万余元,保险公司为其担保税款25万元,企业只需支付3750元,相比传统模式,降低资金占用80%。同时,报关行成都欣达货运有限公司采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报关,从申报到海关接单、担保备案、担保核注、结关仅用时9分钟,不仅提高了货物通关效率,还降低了通关成本,为企业释放了大量的流动资金。关税保证保险可以为企业释放税款保证金及银行授信额度,有效降低企业整体经营成本,真正做到为企业“省钱、省时”。

  今后,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将继续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打造创新新高地。同时,针对泸州市的进出口企业进行大力宣传,将关税保证保险铺开,让更多进出口企业受益,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