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 吴兰 摄
中新网合肥9月5日电 5日,安徽省暨合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正式启动。据悉,安徽将有近6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对该省约100万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350万户有证和无证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登记,从而获得全面准确的普查数据,摸清该省经济发展的“家底”。
作为第四次经济普查准备阶段的关键环节,安徽单位清查工作于当日正式启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统一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携带PAD、单位清查告知书、清查情况表等,开始对普查对象逐户进行清查登记。

5日,普查人员携带PAD、单位清查告知书、清查情况表等,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登记。 吴兰 摄
此次单位清查的对象为安徽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据初步测算,安徽将对全省约100万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350万户有证和无证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登记。
经济普查对象应当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工作,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在调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并自觉接受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根据普查方案要求,第四次经济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到2020年结束。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经营户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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