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广东发行全国首只水资源专项债券

2018-08-17 14: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该工程线路分布及总体长度 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指挥部供图 摄

  中新网广州8月16日电 记者16日从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指挥部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16日发行了该工程首期1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支持这项公益性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

  当天,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专项债券首次登陆深交所,第一期10年期10亿元债券被“一抢而空”,发行利率为3.96%,投资者认购倍数1.82倍。这也是国内第一只水资源专项债券,开创了水资源行业发行专项债券先河,创新了大型水利工程融资模式。

  该专项债券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任发行主体,计划发行总额约182.57亿元,其中建设期142.57亿元、运营期40亿元,未来各年发行额度和期限将视情况而调整。此前,广东省财政厅已多次会同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各方,研究制定了专项债券发行方案,中信证券等专业机构亦积极予以支持。

  据了解,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成后将实现从西江向珠三角东部地区引水,解决广州、深圳、东莞生活生产缺水问题,并为香港特区、广东顺德、番禺等地提供应急备用水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39亿元,中央安排34亿元,其余由广东省负责安排解决。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支撑的公益性民生工程,该工程惠及数千万人群,其建设及融资成本高低直接影响工程水价。今年2月,广东省政府研究部署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等相关工作,要求该工程坚持公益性原则,鼓励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确保水价可控可调并保持在低水平。

  此次广东省人民政府发行该工程专项债券,就是充分利用地方债券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特点,发挥其惠民生、促发展的公益属性,尽可能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与工程水价,最终让千家万户受益。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