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需要,在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等方面,加大改革授权,加大开放力度,给予政策扶持,体现特色定位,提出了53项切口小、见效快的工作措施,着力打通有关工作的堵点、难点,推动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当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介绍称,《若干措施》涉及金融的一共有12条,主要是促进贸易便利化,为自贸试验区改革提供金融支持,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徐忠表示,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人民银行牵头负责的各项工作积极有序稳妥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业务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以来,目前已经陆续有三批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形成了从沿海到中部再到西部的自贸试验区战略新格局,不久前海南自贸试验区成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人民银行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业务的复制推广工作,累计将十几项创新试点业务成功复制推广到全国。
二是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迅速,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提高。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创新中的“试验田”作用,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坚持本币优先原则,进一步简化了经常和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便利了区内企业和个人使用本币进行跨境交易,降低了汇兑成本,减少了汇率风险。
三是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搭建了以负面清单管理、宏观审慎管理和事中事后管理为核心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制度框架,坚决不搞事前行政审批,提高了银行和企业的运营效率。
四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除了上海自贸试验区之外,其他自贸试验区也因地制宜,开展多种金融创新。如广东自贸试验区推出电子证照银行卡,提高区内企业注册登记和经营的便利化程度。天津自贸试验区通过金融支持租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支持租赁公司实施外债意愿结汇。福建自贸试验区在海产品交易资金结算、仓单融资等方面创新服务,积极对接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
五是深化区域金融开放创新合作,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推出台企台胞征信查询业务;广东自贸试验区推进粤港电子支票联合结算业务和跨境公交受理金融IC卡项目等粤港澳金融合作项目;天津自贸试验区加大对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关联性强的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六是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在业务创新的同时,切实防控风险。如上海自贸试验区上线运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资金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掌握自由贸易账户交易数据信息。其他自贸试验区在加强跨境、跨区资金监测分析方面也开展了切实有效的工作。
今年4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提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随后,央行行长易纲也宣布了金融业扩大开放的11项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在下一步自贸试验区建设中,金融业开放是否会有进一步的措施?
徐忠表示,对内对外扩大金融开放,人民银行始终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注重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积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先落地各项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措施。
“我们将逐步缩短金融领域的负面清单,在涉及金融牌照的全领域放松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度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用审慎要求替代准入和资质的限制,激发外资金融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积极性,推动资金更为自由的流动。”徐忠称。(李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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