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金融服务幸福产业行动,有效指导旅游小镇信贷业务发展,农业银行近日出台了《关于规范和促进旅游小镇信贷业务稳健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近年来,随着休闲度假型旅游需求的增长,旅游产业和小(城)镇结合发展的新型旅游业态——旅游小镇的建设蓬勃开展,相应衍生了大量金融需求。
据了解,农行此次出台的旅游小镇信贷政策,是各金融机构中出台的首个支持旅游小镇发展的专项信贷政策,对于规范和促进旅游小镇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意见》明确了旅游小镇信贷业务的政策导向,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合理把握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的关系,推进旅游小镇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强调“依法合规、择优支持、特色引领、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
《意见》界定了旅游小镇信贷业务范围和贷款用途。旅游小镇范围包括国家级和省级旅游产业带动型特色小镇、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以及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等。贷款用途主要为旅游小镇上景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周边住宿项目以及相关运营资金需求等。
《意见》从客户、项目和区域三个维度明确了信贷支持重点,为优化旅游小镇信贷业务结构指明了方向。在客户方面,强调重点支持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开展旅游小镇景区建设;在项目方面,重点支持位于省级及以上旅游小镇的5A级旅游景区建设;在区域方面,重点支持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群、省会城市以及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等周边车程1小时之内、交通便捷、生态环境较好的旅游小镇项目建设。
结合旅游小镇信贷业务实际,《意见》分别在准入要求、授信和授权政策、贷款期限、产品政策以及担保管理等方面做了差异化安排和适应性调整,鼓励各级行对接旅游小镇需求,积极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意见》还强化了旅游小镇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要求对旅游小镇客户和项目实行名单制管理、坚持合规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和贷后管理等。(周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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