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邯郸银行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19-10-10 07:25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表彰66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812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邯郸银行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邯郸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志瑛参加了9月27日举行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受邀参加了国庆观礼活动。

  近年来,邯郸银行坚持“高站位、建机制、重实效”理念,行内外各族员工、客户共同打造团结进步、和谐发展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取得了较好成效。全行2300名汉族员工和40名少数民族同事共同打造了团结和谐的各民族大家庭。坚持建机制,打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长效机制,注意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利用金融企业优势,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包括少数民族实体经济发展,目前全行贷款余额651亿元,其中少数民族客户贷款6.5亿元,实现了对邯郸6家全国民族特需品定点企业的贷款全覆盖;在总行营业部提供9种语言包括朝鲜语服务,努力满足各民族客户的特殊金融服务;加强组织、人力、经费保障,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牵头部门,配备13名专兼职民族工作干部,每年列支创建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学习资料和报刊订阅、平台建设、少数民族员工伙食费和招录培训、民品企业信贷考察、公益捐助等方面。(何广利)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