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辽宁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 多维度支持企业上市

2019-09-27 06:58
来源:辽宁日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辽宁日报9月26日消息,9月25日,记者从辽宁省金融监管局获悉,为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加大力度支持辽宁省企业上市,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仅从降低上市成本、加大融资支持、给予用地支持等多个维度支持,还将拿出真金白银对辽宁上市企业给予奖励,辽宁企业迎来进入资本市场的最佳时机。

  《意见》提出,辽宁省将加大力度给予企业上市发债费用补助。对在境内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1500万元补助;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1000万元补助;对在境外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补助;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此外,对在境内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入辽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通过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公司债、双创债、资产证券化等实现债券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千分之二,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在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辽宁省金融监管局和各市要依法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制定综合融资方案,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等服务。对于帮助辽宁企业在境内外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或融资1000万元以上)、债券发行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纾解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的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给予20万元至100万元资金奖励。

  辽宁省将分层梯次培育资本市场,建立省上市后备企业库。支持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到科创板上市,鼓励适合到境外上市的外向型企业赴境外上市。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