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国资委获悉,2016年以来,宁夏积极开展国有企业“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宁夏清算注销煤炭“僵尸企业”8户,处置区属国有企业“僵尸企业”12户,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企业提质增效。
据了解,国有企业“僵尸企业”主要指连续亏损3年以上,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不能达到节能环保要求,不能实现技术升级、产品更新换代,但占有一定资源,且长期依赖政府和出资人支持或银行贷款而勉强生存、扭亏无望的企业。2016年2月,宁夏全区共有国有企业“僵尸企业”22户,其中煤炭行业8户,其他行业14户。
处置煤炭“僵尸企业”方面,宁夏按照“关闭退出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暂时保留一批、资源储备一批”的原则,清算注销煤炭“僵尸企业”8户。
此外,宁夏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重组改革,要求各集团公司明确业务板块,加快内部整合,严格控制人员规模,把管理层级控制在三级以内,通过内部整合重组、清算注销等方式,消化处置其所属的二、三级“僵尸企业”。目前,宁夏区属国有企业14户“僵尸企业”中,清算注销10户,重组合并1户,整合租赁、盘活资产1户,尚未完成清理处置工作的2户企业预计今年可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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