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12月24日消息,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通知指出,经认真研究,支持山东威海等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通知要求,示范区建设要坚持陆海统筹,立足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点,明确发展方向,发挥引领作用。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最大限度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坚决防范各类风险,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任务,把握建设时序和节奏,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严管严控围填海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加强滨海湿地和海岛保护,最大程度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构建蓝色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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