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龙正才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了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15亿元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据省财政厅介绍,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湖北省政府债务限额7011.5亿元,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1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73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642亿元。此次调整根据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要求,相应调整了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今年,该省新增债务坚持限额控制、集中使用、因素分配和激励约束等原则,主要用于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土地收储、长江生态修复、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收费公路建设、铁路建设、水利补短板和其他重大工程、公办高校建设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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