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北京金融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分别签署合作协议,规范相关行业纠纷委派、委托调解工作,保障相关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与案件审判工作有序衔接。
其中,北京金融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该协议包含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机制、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其他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双方的合作将有效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证券期货纠纷委派、委托调解工作,保障相关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与案件审判工作有效衔接。
与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签署的《中小企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合作协议》着眼于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畅通广大中小企业争议处理渠道,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司法需求,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签署《金融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则专注于充分发挥北京金融法院在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在国际金融民商事纠纷领域的专业调解优势。
各调解组织一致认为,各方合作的进一步开展将有力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助推“两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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