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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规范券商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

2020-08-17 10:53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为规范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于8月14日就《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有利于提高获客能力和服务效率,但也显现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现阶段,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存在现实需求,可以便捷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拓展中介机构的服务半径,《管理规定》旨在趋利避害,构建可行、合理的操作模式,明确监管底线,将相关合作纳入规范、健康运行的轨道。

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是指证券公司将承载证券服务功能的网络页面以“浮动窗口”等方式链接至第三方网络平台,后台系统部署在证券公司端。该模式类似于“商业地产”,第三方网络平台负责提供网络空间经营场所,相关页面或者功能模块及其承载的内容仍由证券公司自行管理和维护,客户开户和交易行为在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下完成。

《管理规定》共二十一条,主要明确了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的责任边界、行为规范、程序性要求、禁止性规定等事项。从适用范围看,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网络空间经营场所,向投资者提供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服务,适用于《管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投资顾问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参照执行。

证券公司是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的责任主体,第三方机构仅限于提供网络空间经营场所等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不得介入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任何环节。

《管理规定》对于展业行为进行了规范。一是保障技术安全,证券公司应当自主运营、自主管理相关业务信息系统或功能模块。二是做好数据隔离,确保第三方机构不接触、存储相关业务及客户数据。三是规范收费模式,规定费用支付上限。四是保持业务独立,明确投资者保护措施,明确提示投资者该证券服务由证券公司提供。

《管理规定》还对强化内部控制提出要求。一是要求证券公司事前开展内部评估、制定业务方案,并经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审查。同时,与相关第三方机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其不得从事的行为。二是事中持续跟踪评估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合规性、安全性以及双方协议履行情况,将合作纳入公司合规风控范围。三是事后做好应急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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