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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打着“私募基金”“外汇投资”“期货期权”“贵金属交易”旗号为名的非法集资

2020-05-13 09:31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5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主要战果,并公布10起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现在很多金融产品具有不确定性、高杠杆性、高风险性和交易对象虚拟性、交易目的多重性的特征,投资这些产品一定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或《交易协议》,了解投资范围、起投金额、风险提示等,需谨慎再谨慎、把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

当前很多犯罪分子喜欢打着“私募基金”“外汇投资”“期货期权”“贵金属交易”的旗号,编造项目标的,虚构资金往来,大肆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面对这些“陷阱”,一要选择合法主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监管部门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理财、信托、基金、债券、外汇交易等金融服务,要选择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持牌金融机构,未经批准的坚决不参与。二要拒绝可疑项目。对于在商场、超市、街头摆摊设点、拉人投资的,或者在互联网、户外广告牌、电梯间刊发广告进行宣传的,一定要提高警惕。三要抵制高息诱惑。不法分子为了引诱群众参加,往往承诺高收益、无风险、保本保息,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投资理财不得宣传、不得承诺还本付息。可以说,宣传承诺收益越高就越危险,上当受骗可能性就越大。大家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让各种金融诈骗和不断变异的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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