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反洗钱专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依法打击洗钱案件犯罪分子,确保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贵州法院共审理洗钱犯罪6件6人,涉案总金额1620194元。涉及毒品犯罪领域案件5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判处拘役2人、单处罚金1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判处罚金101655元,没收、追缴违法所得1594元。
贵州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洗钱及相关上游犯罪案件沟通协作机制,相关案件线索移送、接收、处理及反馈制度,依托贵州省大数据产业优势,建立和逐步健全了相关办案单位件间的案件信息平台和数据传输网络,确保形成综合治理和打击犯罪的工作合力。同时,牢固树立以群众为中心的意识,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的“触手”作用,广泛接触群众,以“沉下去、走进去、重实质、见效果”为原则,采取“法制走基层”“送法进村寨”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普法活动,逐步提升人民群众法制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筑牢人民群众严守法律底线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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