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党委关于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六稳”工作相关部署,加大金融对稳企业、保就业支持力度,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这一核心,积极推动辖区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7月13日、15日,随着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和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分别为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成功办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对外付汇业务1.9亿欧元、102万欧元,辽宁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成功落地。
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提升贸易收支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出的一项创新政策。试点企业财务系统与银行系统对接,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通过网银直接办理,同时赋予银行更大的自主审核权,从而减少纸质单证审核,降低企业管理成本。随着试点政策在辽宁成功获批,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在审慎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作为首批试点银行和试点企业。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前,一笔货物贸易付汇业务需关联上百笔报关单和发票,且全套材料需逐笔向银行提交,企业从准备纸质材料、业务传递、银行审核到最终付款需2-3天的时间,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试点后,由于大大简化单证审核和进口报关核验手续,银行业务办理效率大幅提升,全部流程仅用时5分钟即可完成,极大节省了企业时间成本和人工成本。
“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实施不仅让企业切实享受到单证审核简化、业务时间缩短、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的政策红利,也让合规经营水平较高的银行提升展业审核的自主权,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市场经济主体守法自律,形成“越合规越便利”的市场氛围。”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该局将在总局的指导下,稳步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让试点政策惠及更多依法合规经营的银行和企业,全力支持辖区稳企业、稳外贸,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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