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银行网点、保险网点基本恢复正常营业且运行平稳,复工率维持在99%。湖北银行保险网点复工率达到96%。”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到,为有效保障基本金融服务,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到岗率、网点复工率稳步提升。同时,银保机构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帮扶小微企业,贡献了金融力量。
创新金融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按下“快捷键”
“银保监会将督促和引导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针对性、优惠性的金融服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同时,出台了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支持产业链复工复产等政策,围绕突出点面结合、需求和供给两端发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看:
要加强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加大监管考核力度,督促银行机构稳定信贷供给,努力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户数不低于上年的“两增”目标。要求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2020年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力争不低于30%。努力提高信用贷款和续贷业务占比。进一步推动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多家银行下调了湖北地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0.35-0.5个百分点。推动银行机构进一步落实风险管理差异化要求,对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区域性、临时性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标准。
要加大重点领域复产复工的信贷保障和投放。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并将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对于企业在复工复产时可能面临的购买原材料、设备等资金需求,合理加大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普惠金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鼓励加大小微信贷投放。
要强化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出台专门文件,引导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产业链核心企业,加大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推动核心企业获得融资后,以适当形式向上下游企业支付现金,降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和融资成本。同时,鼓励银行机构支持企业以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等方式融资,适当降低对暂时受到疫情影响、信用良好企业的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
要着力推动稳定居民消费和加快释放潜在需求。督促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运输物流等服务业的金融需求,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扩大实物商品消费,提升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帮扶小微企业
疫情对经济生产运行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造成了明显影响。许多小微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需要流动资金贷款维持生存周转,部分企业短期内偿贷能力受到负面影响。一些企业复工复产后,亟需新增信贷资金支持。因此,银保监会将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围绕“增量、扩面、降价、提质”的总体要求,确保普惠金融领域整体信贷增长不受疫情冲击。2020年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要实现“两增”目标。
二是进一步推动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对受困小微企业减息让利。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在2019年基础上继续下降。鼓励银行机构对受困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给予下调利率、延迟收息、调整还本付息方式等优惠。
三是督促银行聚焦疫情冲击下的融资需求变化,合理优化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存量贷款到期发放新贷款的,不“一刀切”地强制要求增加增信分险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参与抗击疫情应急生产服务的小微企业的临时性用款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加急办理授信审批放款手续。
四是更加精准地做好续贷,缓解客户流动资金压力。对疫情前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无异常、信用记录良好的存量小微企业和涉农客户,如因疫情影响出现暂时资金困难,要应贷尽贷,给予必要的续贷、展期、增加授信额度等支持。
五是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和尽职免责相关制度,提高基层“敢贷、愿贷”积极性。督促银行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细化不良贷款容忍度和授信尽职免责的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分支机构,可在内部考核中适当提高不良容忍度。对因疫情影响发生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应视为不可抗力,对经办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免予追究责任。对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的贷款损失,可适当简化内部认定手续,加大自主核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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