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呈现出服务主体多元化、覆盖面广等特点。但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发现以大兴安岭为代表的国有重点林区普惠金融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鉴于问题的成因多样,解决问题也要综合施策。
大兴安岭地区村庄离乡镇较远,商业银行除一次性投入外,后期设备维护需要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也较高。商业银行投入后回报普遍不高,导致金融服务资源很难普及到农村地区。贫困人口找到相应的担保人困难,融资时难以落实有效的物保或保证担保。金融扶贫风险补偿机制建设不完善,覆盖面小、使用难,农业保险参与度低、产品少。信用体系不健全,也弱化了风险分担机制的作用。与此同时,金融服务和产品单一,很难满足多样化需求。
上述问题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因此,解决问题也要综合施策,有的放矢。
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进而提高农村及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是第一要务。对公存款方面,要适当向农村商业银行倾斜,以壮大农村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使其有能力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税收减免政策力度需加大,提高农村法人机构支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考虑国有重点林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性,精准施策,进一步扩大支农领域。
建立贫困地区金融服务补贴激励机制,使金融机构能够更充分发挥普惠金融职能。政府有关部门要用足用好国家金融扶贫和财政政策,把握贷款投放要点和条件,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推动商业银行落实扶贫小额信贷“两免一贴、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政策要求,积极争取扩大适用人员范围,尽可能将林业企业职工纳入范围之内,引导银行机构实现对贫困户的“点对点”金融精准扶贫,最大限度地满足林区在册贫困户和林业特殊贫困户的贷款需求。
立足林区实际,加强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必不可少。当地政府要积极作为,通过对小微企业免征或少征所得税,间接提高商业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同时要支持依法收贷,打击企业逃债行为,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及补偿制度。大兴安岭地区正处于林区经济转型期间,着重发展林下经济和旅游业。可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融合线上与线下,创新具有地域特色的金融服务模式,为游客提供衣、食、住、行全流程服务。
改善金融政策环境,降低普惠金融运营成本。地方政府和各林业局应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普惠金融风险分担体系,建立健全风险补偿金补充机制,做大风险补偿资金池,进一步细化操作细则,确保覆盖所有金融机构,全面激发金融机构支持边远地区发展的积极性。此外,加大农业保险推广力度,推动保险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保险”业务,为农村地区普惠金融提供保险保障和风险分担。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构建信息共享配套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农民信用信息意识教育。提高低收入人群、林业下岗职工创业者、贫困人口等对金融知识和个人信用的认知程度;二是大力推进边远贫困地区信用户、信用村创建活动,增强贫困户的信贷可获得性;三是加强政银合作,提高政策效力。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机构应与地方政府形成发展普惠金融的协作机制,重点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对接工作。(郭鸿雁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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