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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丨我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献一策

2025-11-06 09:47
来源:中共武汉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前言: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市委金融办全体干部职工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深学细悟、凝心聚力,高质量抓好金融业“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全力以赴开展“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1、资本市场处处长 李由

作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

一是服务企业上市工作,建强上市后备梯队。分类储备上市后备企业。从源头发现上市“苗子”,深度遴选、动态更新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库,做好分层、分类培育。优化完善企业服务线上通道。落实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一站式便捷开具合法合规证明。用好境内外两个市场,抓住科创板改革“1+6”政策、港交所“科企专线”等政策机遇,引导符合条件的未盈利企业、科技企业境内外上市。

二是丰富直接融资渠道,打造耐心资本集聚高地。争取国家政府引导基金、AIC等耐心资本支持,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矩阵。鼓励龙头企业、上市公司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做好CVC与项目的对接,支持其开展产业并购,发挥产业链链主作用。支持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或引入二级市场基金策略(S策略),拓宽基金退出通道。用好债券市场“科技板”,推动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

三是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守牢资本市场风险底线。加强资本市场风险防控,做好资本市场重大异常信息、重大风险信息共享,强化联防联控和责任落实。市场主体、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防控风险。

2、监管处处长 严鹏

立足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以“服务实体经济、强化监管规范、防控金融风险”为核心,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减量增质”,增强服务能力和服务质效,发挥“金融毛细血管”作用,打造与小微企业、“三农” 主体、科技创新企业适配的差异化金融服务体系,成为全市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力量。

加强汇报沟通,推动上级部门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体制机制,优化监管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完备监管手段和技术,力争实现“全业态、全流程、全数据”监管覆盖,分类分级监管体系更加成熟运行,提升监管效率与精准度。

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联动协同机制,夯实 “市 + 区 + 协会 + 机构” 的四级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与金融监管部门及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增强风险处置合力。

鼓励优质机构增强实力,分类施策提高服务,按照业态特性明确服务重点。融资担保公司强化“支农支小支科技”发展原则,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侧重应急周转,聚焦普惠金融;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服务“两新”“两重”及绿色等产业链,通过融资租赁促进产业更新、保理服务推动供应链发展,提升产业链粘性,形成 “一业态一特色” 的服务格局。

3、打击非法金融处处长 王杨

进一步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体系,将风险防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基层吹哨、部门查处”,打通风险防控“最后一公里”,构建无处不在的“人民金融防线”。

一是队伍赋能。将全市基层网格员、社区(园区)工作人员纳入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体系,联合金融监管部门、省金融局,开发标准化、通俗化的培训课程和手册,定期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识别非法集资等常见非法金融活动技能的培训,赋予其“金融风险前哨观察员”职责。

二是建立清单。为网格员、社区(园区)工作人员设计明确的“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巡查清单”,内容包括:巡查辖区内是否有新设的、频繁召集老年人开会送礼的“理财门店”;是否有在社区、商场以“免费旅游”“讲座”名义推销投资产品的行为;是否有“高收益理财”“无抵押贷款”等小广告泛滥的楼宇等。

三是联动闭环。网格员、社区(园区)工作人员将发现的疑似线索及时上传至所在街道、区打非办,由区打非办开展分析研判,组织相关部门核查。若发现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若涉及跨区域行为,上报市打非办协调相关区或报告省打非办同步查处,实现工作闭环。

4、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艾婧

在全市金融系统开展“红色金融先锋行”实践活动,围绕全市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以“红色金融先锋行”实践活动为抓手,突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突出新时代金融工作的实践性,鼓励党员干部建功立业,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贡献力量;突出活动的先锋引领性,推动行业“学先锋、做先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是打造先锋学习矩阵,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用好用活“武汉金融大讲堂”、“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活动载体。打造“金融+党史”融合课堂,在红色溯源中强党性。

二是创新先锋培养模式。实施“双导师培养计划”,为金融系统青年党员配备“政治导师”和“业务导师”。实施“上挂+下挂”双向培训计划。实施国企党建带非公党建“先锋示范计划”。

三是锻造先锋攻坚品牌。开展“党建+金融创新”行动,发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组建“党员攻坚队”,在突破难题、促发展上攻坚争优。实施“金融+产业”服务提质行动,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提供精准金融支持。开展“党员揭榜挂帅”活动,针对企业、项目痛点,引导金融机构基层党组织、党员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擦亮先锋惠民底色。开展“金融惠民进社区、进园区”活动,普及反诈金融知识、推广普惠金融产品。

5、风险防控处三级调研员 程文辉

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盘活城市存量资产,支持房地产新模式,以发展的方式,化解金融领域风险。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强化信贷支持。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信用类债券等。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更新积极性。鼓励产权所有人自主更新,支持企业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更好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

6、综合处四级调研员 周鹏

以“双总部”工程为突破口,用三年时间实现“总部数量翻番、资产规模倍增、税收贡献跃升”。

实施“双总部”招引工程。链主总部,引进银行、证券、保险、资管、理财、期货六类法人牌照,控股母公司同步在汉设立“第二总部”或资金运营、科技、票据、离岸等功能总部。民营与外资总部,引进海外头部资管、金融科技、再保险机构设立大中华区或中部总部。央企第二总部,抓住央企“一企一中心”改革窗口,争取财务公司、结算中心、共享中心、科创投资公司等“第二总部”落户。

建设“双轴双谷”承载区。主轴:中南路—中北路华中金融城,新建“金融灯塔”,预留金融监管协调机构办公区,形成“监管+总部”第一轴。副轴:滨江—光谷长江左岸,布局银行理财、保险资管、绿色金融总部,配套长江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

7、风险防控处二级主任科员 潘莹

稳妥有序推动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化险,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进行一次彻底的“金融基建”升级和“金融环境”治理。

一是要在风险处置中嵌入改革基因,在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时,不能仅仅满足于不“暴雷”,要将“重构公司治理”“重塑发展格局”作为处置方案的前置条件和核心内容。

二是要在机制改革中根除风险土壤,实施“差异化、精细化”发展定位,改革的核心是让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要制定并执行“本地化、小而美” 的战略,从源头上控制因盲目扩张带来的风险。

三是要在政策协同中形成闭环合力,压实“四方责任”的一体化,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机构的主体责任、行业自律责任必须协同发力,共同服务于“一体化推进”这个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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