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出台的《慈善法》,首次对慈善信托作出了明确规定。它既不是保值增值的工具,也不是理财产品,而是人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方式和途径之一。通俗地说,慈善信托就是采用信托的方式去做好事。
慈善信托在我国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空间大、潜力大,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10年来,慈善信托备案数量逐年增加,规模逐年递增,慈善信托财产从单一的资金向股权、不动产、知识产权、收益权等多元化发展,覆盖的领域从乡村振兴、教育,逐步拓展到科研、特殊群体关爱、社区治理等诸多领域。
根据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工作委员会统计,截至2026年8月31日,我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数量为2983单,累计备案规模117.29亿元。其发展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备案数量和备案规模稳定增长。我国今年1至8月共新增备案慈善信托216单,新增备案规模14.61亿元。其中,新设规模10.10亿元,追加规模4.51亿元。备案规模亿元级的慈善信托有3单,分别是昆仑信托·雅戈尔东方理工教育发展慈善信托,备案规模2亿元;厚载长弘慈善信托,备案规模1亿元;福建泰亚慈善信托,备案规模1亿元。
二是慈善信托规模呈“纺锤形”分布。2025年新备案慈善信托规模在亿元级的仅1单,占比0.20%;千万元级的有20单,占比3.94%;百万元级的有132单,占比25.98%;十万元级的有241单,占比47.44%;万元级及以下的共114单,占比22.44%。
三是慈善信托财产追加持续上升。今年1至8月,存量慈善信托追加财产持续活跃,共有119单慈善信托发生142次追加,追加规模约4.51亿元。追加规模相当于同期新增备案规模的44.6%,说明慈善信托取得既往实践者的认可,有助于实现慈善信托财产的长期稳定,以及对慈善目的的持续支持。
四是慈善信托期限更趋长期。2025年新备案慈善信托以“5年及以下”和“无固定期限”为主要类型,分别为179单和225单,占比为35.24%和44.29%。今年新备案慈善信托延续往年趋势,“无固定期限”或“永续”日益受到大家的青睐。
五是慈善目的不断丰富。主要关注教育与扶贫济困等慈善领域,2025年新备案的慈善信托中,有319单关注扶贫济困领域,占年度新备案总量的62.80%;有312单关注教育领域,占年度新备案总量的61.42%。同时,社会治理、助残与扶老、关爱妇女儿童、动物保护救助乃至前沿科技赋能等领域的关注度,也在持续提升。
六是受托人主体为信托公司。当前,信托公司是我国慈善信托最主要的受托人类型,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的情形尚不普遍。2025年新备案慈善信托中,由信托公司担任单一受托人的慈善信托共400单,规模7.68亿元,占比分别为78.74%和83.02%;由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担任共同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数量共95单,规模1.53亿元,占比分别为18.70%和16.55%。
七是监察人队伍不断扩大。目前,我国的慈善信托监察人主要由律师事务所担任。2025年,共有190单新备案慈善信托设置监察人,律师事务所为监察人主力,共参与123单慈善信托,占设置监察人的慈善信托数量的64.74%。同时,包括自然人、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内越来越多的主体,积极参与监察人角色。
八是地区发展不均衡。慈善信托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浙江、北京、广东领跑全国,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今年1至8月,从新增单数来看,前5位分别是浙江54单、北京31单、山东18单、上海和广东并列17单、江苏13单。从新增规模来看,前5位分别是浙江4.71亿元、北京1.96亿元、山东0.99亿元、四川0.86亿元、上海0.43亿元。
10年来,慈善信托的配套法规不断取得突破。自2017年民政部、原银监会联合制定《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后,相继出台了《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2024年)、《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2025年)等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北京、上海、杭州、宁波等地出台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推动慈善信托在规范化、透明化、专业化方向上不断迈进。此外,杭州、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纷纷出台相关办法,开展信托财产登记的试点。
同时也要看到,慈善信托虽然已在《慈善法》中单列一章,法律地位和制度优势非常明确,但与慈善捐赠等传统慈善方式相比,慈善信托的潜力仍未得到充分释放。当前,慈善信托发展还面临一些需要持续研究和破解的难题,如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仍需提升,整体规模与制度功能尚不匹配;区域和主体发展不平衡,多元协同生态体系尚待健全;税收政策、受托履职、项目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规则衔接和实践标准仍需细化;股权、不动产等非资金财产设立慈善信托的配套机制仍需完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更好地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探索慈善的有效实现形式。今后,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慈善信托发展放到服务国家战略、服务民生保障、服务基层治理的大局中谋划推进: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守正创新,拓展服务场景,提升公益效能;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行业研究、标准建设、人才培养、数字赋能和社会宣传,推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专业、更加可持续的发展生态。
总之,慈善信托是新时代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兼具信托安排与公益慈善属性,是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益途径,也是完善第三次分配机制、提升慈善资源配置效能的重要载体。随着政策环境的持续优化、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区域分布更加均衡、行业自律机制日益健全,慈善信托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推动社会公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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