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推动我国再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7月7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8条,包括引导机构布局、完善统一登记、加快平台建设、加大能力供给、深化改革开放、拓展跨境合作、强化监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等内容。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将持续跟踪《若干措施》落地成效,完善政策保障,强化监管效能,稳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及再保险中心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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