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过渡期后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精准支持农村有帮扶需求的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帮扶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期限、金额、利率和贴息方式等政策要点,旨在过渡期后延续金融财政协同有益经验,继续为符合条件的群体增收致富提供专属金融支持。相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帮扶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从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调整为农村地区有帮扶需求的人口,贷款金额也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通知》要求银行完善专业化经营机制,加大内部资源倾斜力度,改进信贷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贷款发放精准性,强化贷后管理。《通知》还从监管政策、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信息共享共用等四方面,对支持政策协同机制作了优化。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帮扶小额信贷作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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