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重要制度供给,推动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准则》)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同步就《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以下简称《XBRL模板》)征求行业意见。
《准则》共3章36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中相同或相近的披露事项进行整合。二是根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不同功能定位,提出针对性、个性化披露要求。三是根据上位法规要求及行业实践,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经验,简化、调整部分信息披露要求。四是授权基金业协会根据《准则》及信息披露活动制订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模板。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修订后,公募基金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更加简明,删除大量重复的信披内容,减轻行业机构负担。同时,信息披露内容更加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新增中长期业绩披露等要求。在监管导向上,本次修订更加偏重提升投资行为的稳定性,要求基金管理人披露股票换手率数据等内容。
信披规则体系更加简明
从修订背景看,随着公募基金行业20余年的持续发展,公募基金信息披露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对于提升行业规范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于2004年发布,并于2019年、2020年两次修订,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部分信息披露要求未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和行业实践及时更新。随着近年来公募行业改革发展,需要及时更新信披内容与格式,但《XBRL模板》作为规范性文件,修订灵活性存在一定不足等。
据了解,本次修订将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整合成一个规范性文件,即《准则》,并根据各类型定期报告的特点,保留相应个性化披露要求。同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上位法规定和行业最新实践,更新了各类型定期报告的信披内容与格式要求。
此外,在新修订的《准则》中进行充分授权,将《XBRL模板》的层级由“规范性文件”调整为“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
修订工作完成后,公募基金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更加简明,形成“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在保持规则的简明性和权威性基础上,进一步增强规则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通过整合与删减重复性披露要求,提升了信息披露效率,降低了基金管理人的合规成本。更重要的是,这种“简”是为了更好地突出重点,将行业机构和投资者的注意力从繁文缛节中引导至真正反映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运作质量的核心信息上,实现了从信息泛滥到信息有效的转变。
更加突出“以投资者为本”
本次修订后,公募基金信披内容更加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综合展示产品中长期业绩、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投资者盈亏情况等信息。
据此,基金业协会将在本次《XBRL模板》中,要求管理人在年报、半年报、季报中新增产品过去7年、10年中长期业绩,不再披露过去1个月的业绩,引导行业更加注重“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同时,要求管理人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过去一年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盈利投资者占比情况,推动行业更加重视投资者利益。
分析人士认为,披露过去7年、10年中长期业绩,有助于引导行业重视“长期投资”理念。不再披露1个月短期业绩,有助于引导行业摆脱对短期收益的过度关注,缓解追逐短期排名的浮躁心态。这一调整具有强烈的信号意义,引导基金管理人致力于打造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长期业绩。同时,鼓励投资者关注长期复利价值,培育理性投资习惯,这是对行业投资文化和投资者教育的一次深刻塑造。而披露主动权益类基金盈利投资者占比,能直观地展现出投资者的实际盈利情况,有望引导行业机构更加重视投资者实际获得感,鼓励行业机构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核心位置。
要求管理人披露换手率数据等
当前,部分主动管理的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存在换手率较高的问题,有悖于“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可能导致投资者长期收益不佳。
为此,在监管导向上更加偏重提升投资行为稳定性。在本次《XBRL模板》中,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股票换手率数据,强化投资行为稳定性的信息揭示,督促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形成更加审慎、理性的投资观念,纠治过于激进的投资行为。
分析人士认为,披露股票换手率数据有助于在内部约束基金经理的投资行为,在外部引导投资者甄别投资风格,从而双管齐下,纠治过于激进、短视的投资操作,有望更好地引导行业回归“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本源,推动行业整体投资行为更加审慎、稳定,以更稳健的投资运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价值投资的实践基础。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公募基金信息披露规则的整合修订,是我国公募基金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制度供给。一方面,通过对既有规则进行体系化整合与披露口径统一,有效缓解了制度碎片化所带来的理解成本与执行摩擦;另一方面,依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在信息承载功能上的差异,明确提出分层次、针对性的披露要求,有助于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可读性,优化整体披露结构安排与运行效率。更为重要的是,本轮修订并非仅停留在规则层面的技术性整合,而是通过重构信息披露重点,深刻调整行业的信息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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