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11月份,居民消费持续恢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略降0.1%,同比上涨0.7%,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2%。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解读称,CPI同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为2024年3月份以来最高,同比涨幅扩大主要是食品价格由降转涨拉动。食品价格由上月下降2.9%转为上涨0.2%,对CPI同比的影响由上月下拉0.54个百分点转为上拉0.04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由上月下降7.3%转为上涨14.5%,为连续下降9个月后首次转涨,对CPI同比的上拉影响比上月增加约0.49个百分点;鲜果价格由上月下降2.0%转为上涨0.7%;牛肉和羊肉价格分别上涨6.2%和3.7%,涨幅均有扩大;猪肉和禽肉类价格分别下降15.0%和0.6%,降幅均有收窄。能源价格下降3.4%,降幅比上月扩大1.0个百分点,其中汽油价格降幅扩大至7.5%。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2%,涨幅连续3个月保持在1%以上。服务和扣除能源的工业消费品价格分别上涨0.7%和2.1%,分别影响CPI同比上涨约0.29个百分点和0.53个百分点。其中扩内需政策措施继续显效,家用器具和服装价格分别上涨4.9%和2.0%,飞机票、家政服务和在外餐饮价格分别上涨7.0%、2.4%和1.2%。金饰品价格涨幅扩大至58.4%。另外,燃油小汽车和新能源小汽车价格分别下降2.5%和2.4%。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