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为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要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
在资金保障方面,《意见》要求,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统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等资金渠道。对涉及重大安全和基本民生保障的,中央财政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补助。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强化中长期信贷供给,发挥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功能,鼓励保险、信托等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建设“好房子”事关民生福祉。为此,《意见》强调,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意见》明确,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加快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健全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牢民生底线。
在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方面,《意见》提出,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城市安全风险谱系,健全常态化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排查整治机制。科学制定巨灾应急预案。
在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方面,《意见》要求,创新拓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根据实际需要完善城市文化设施。优化城市文化产品供给,创新动漫、影视、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业态,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体育等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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