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在回答《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提问时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据悉,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的条件标准,满足城市更新行动的金融需求,并提高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新办法坚持清单制管理
“以前,金融机构向城市更新各个领域提供不同类型的贷款产品,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贷款管理制度和办法,有的制度和办法也不完全是针对城市更新工作而制定的,特别是近年来城市更新的理念和内涵还在不断丰富和完善。”廖媛媛指出,金融监管总局这次制定的新办法,不是对某一个局部领域,也不是对某一项任务,而是聚焦城市更新行动本身,通过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清单管理,明确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和流程,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城市更新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第一,坚持统筹推进。《意见》提出,地方要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建设项目和实施时序。“在这个基础上,办法要求金融机构紧密结合各城市政府制定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统筹谋划、周密实施,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廖媛媛表示。
第二,坚持清单制管理。城市更新贷款实行项目清单制管理,由城市政府对项目进行初选,金融机构对备选项目自主评审,形成城市更新贷款项目清单,增强融资的精准性、适配性和有效性。
第三,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金融机构自主决策,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特点,合理合规设置业务品种、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第四,坚持风险可控。金融机构应该充分考虑城市更新项目特点,在全面测算项目综合收益和风险基础上,开展授信审批和风险管控,做好专款专用和资金封闭管理。
据悉,金融监管总局将抓紧完善办法内容,按程序印发,指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行动,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供给。
推进“四好”建设
作为指导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在总体要求方面明确了城市更新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意见》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围绕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部署了8个方面主要任务。
针对具体的任务安排,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介绍,《意见》明确部署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其中“好房子”建设,主要是大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同时加强既有建筑的改造利用,努力把老房子、旧房子改造成好房子,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
据悉,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城镇的老旧、小区改造。截至2024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8万个,惠及居民4800万户、超过1.2亿人。
针对城市更新主体多元、诉求多样,需要建立健全适应城市更新的实施机制的情况,《意见》提出,创新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
秦海翔表示,《意见》突出体现了三个特点。第一,抓体检,建立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的推进机制。第二,抓规划,建立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第三,抓落实,建立城市更新政策协同机制。
“我们将拓展城市体检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应用城市体检的成果,建立体检发现问题、更新解决问题、评估实施效果、推动巩固提升的闭环工作机制。完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明确房屋、小区、社区、城区等不同尺度的设计管理要求,强化城市设计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引导作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政策协同机制,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引导经营主体参与,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共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切实把每一件民生实事办实、办好。”秦海翔表示。
财政金融协同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
城市更新需要大量资金资源要素的投入。在加强支撑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郭方明表示,中央财政立足于“三个聚焦”来支持这项工作。一是聚焦探索新模式,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二是聚焦城市更新重点任务,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三是聚焦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推动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郭方明指出,财政部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加大对城市更新相关项目的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撬动作用,鼓励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支持;完善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制度,更好提供巨灾风险保障。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吸引社会资本、社区、居民等各方面积极参与到城市更新工作中来。
城市更新行动蕴含着巨大的增长潜力和发展机遇,也离不开金融信贷支持。
廖媛媛介绍,金融监管总局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城中村改造,推动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满足水电气暖、交通仓储、通信、城市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改造等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指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的作用,支持低效楼宇、既有商业设施、老旧商业街区等物业项目的更新改造。
“除了银行信贷外,金融监管总局也注重发挥不同金融工具的独特优势,鼓励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物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廖媛媛表示。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深入理解城市更新行动的内在逻辑,准确把握新特点新要求,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丰富多样、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主体、不同项目、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金融需求。指导金融机构对照城市更新行动的具体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流程、业务系统和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把金融资源用在刀刃上,做好与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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