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4年6月末,我国共有包括城商行、农商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在内的中小银行3830家,资产合计115万亿元,占整个银行业总资产的28%;贷款余额62万亿元,近80%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中小银行稳健发展,关系到金融体系的稳定,更关乎我国经济运行的效率与高质量发展的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围绕“金融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促发展,持续提升中小银行稳健经营能力,引导中小银行为实体经济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其中,增强资本实力和风险抵补能力是中小银行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这种背景下,永续债、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资本等创新举措相继落地,显著拓宽了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
以永续债为例,城商行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发行主力。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今年初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超半数城商行(64家/125家)累计发行110只永续债对自身其他一级资本进行补充,发行永续债笔数占全部永续债数量的60%,累计发行规模达3628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资本方面,据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统计,2020年至2023年,支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地方专项债分别发行353亿元、1594亿元、630亿元和2183亿元。分机构类型来看,中小银行资本专项债共注资597家机构,主要用于农村金融机构,其中,农商银行总计划金额2231亿元,机构307家,单家平均金额7.3亿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总计划金额1009亿元,机构230家,单家平均金额4.4亿元。
现阶段,我国正围绕建立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进行探索和努力,致力于引导中小银行走出“资本短缺—补充资本—粗放增长—再补充资本”的低水平循环陷阱,进而真正发挥其服务地方经济和“支农支小”等功能作用。一方面,依据《巴塞尔协议Ⅲ》相关标准,探索创新符合我国中小银行实际的资本补充工具,对各项权重和条款进行差异化的设计,以提升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多样性和适用性;另一方面,持续引导中小银行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本规划,并强化风险管控,以实现良性循环,提升资本内生增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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