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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建设

2024-10-24 17:14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新形势下,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如何提速?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与人保财险共同承办的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推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保险防灾减灾救灾作用”平行论坛在京举行。与会嘉宾聚焦巨灾保险,分享巨灾风险管理领域最新成果和实践经验,共同探讨如何通过保险力量更好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挑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保障机制已初步确立

我国是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国家,巨灾风险具有复杂、多发、集中等特点。据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袁佳双介绍,近年来,我国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平均超过3300亿元人民币(下同)。

自然灾害频发趋势加快了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步伐。

近年来,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相关政策频出。2016年,原中国保监会联合财政部发布《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推动地震巨灾保险在全国落地。今年2月,《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发布,对于城乡居民住宅,在现有的地震灾因基础上将洪水、暴雨、台风等纳入保障范围,并提高基础保障水平,实现最低保额翻一番。

今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研发运用巨灾风险模型。研究探索巨灾债券。合理运用再保险分散风险。发展气候保险。健全保险应急服务机制,改进风险减量服务,支持防灾减灾救灾”。

“保险业在巨灾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损失补偿作用,有助于减少巨灾造成的风险。”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再保险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巨灾保险保障机制已初步确立。今年1-8月,巨灾保险共同体为全国4283万户次居民提供了近9万亿元巨灾风险保障。保险业已为台风“摩羯”赔付和预赔付32.33亿元,较好发挥了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发展潜力巨大

受益于巨灾保险保障机制不断确立,我国巨灾保险发展潜力巨大。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综合来看,我国保险业在应对灾害事故中的角色日益重要,但和全球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今年上半年,全球自然灾害经济损失约1200亿美元,其中保险赔付约600亿美元,占比50%左右。我国保险赔付占灾害经济损失约10%,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该负责人说。

袁佳双表示,未来金融气象服务要围绕以下四方面发力:一是发展巨灾保险气象服务,特别是面向中长期极端天气;二是丰富气象保险的应用场景,逐步扩展到敏感行业;三是精细化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四是建立保险业风险减量气象服务体系,提供更好的保障。

针对地震巨灾保险模型构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副主任吴健指出,要引入对我国地震活动规律和致灾过程的科学认识,充分吸收近年来国内地震破坏案例最新资料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采用以物理手段为主的技术路线,不能仅靠传统统计手段来建立模型。

瑞再集团中国区总裁尚卓博认为,要努力获得更高质量的数据,在数据的颗粒度、透明度以及可获得性上不断完善,从而更好进行风险评估。同时,需要可持续且稳定的财政政策支持、更多元化的巨灾保险产品及应用技术来支撑风险评估开展。

支持开展试点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稳步推进地方试点,不断完善居民住宅巨灾保险,支持有意愿的地方政府通过巨灾保险共同体开展巨灾保险试点。

据巨灾保险共同体主席,人保财险执行董事、副总裁降彩石介绍,我国各地政府积极推动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具有地方特点的区域性巨灾保险制度试点创新持续深化,保险业结合地区风险特征,因地制宜设计“一地一策”的保险方案。

今年3月,由巨灾保险共同体承保的全国首单全灾种、广覆盖、长周期的巨灾保险在河北落地,为河北全省7400万群众提供“人身+住房+财产”三层巨灾保险保障。除河北外,宁波的公共巨灾保险形成以自然灾害为主要保障,叠加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见义勇为相关保险的“1+3”综合保险保障方案,目前已累计受理47.8万户居民报案,为34.3万户次居民提供巨灾赔付。

降彩石进一步表示,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任重道远,将持续推动标准化巨灾保险产品体系建设,丰富完善政策性和商业性巨灾保险供给,进一步拓展巨灾保险内涵和外延,不断提高风险减量服务能力。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方伟华介绍了中国多灾种巨灾风险特点,分析了当前财政与金融支撑巨灾应对特点和经验。他指出,目前巨灾保险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保费支出,希望未来根据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巨灾保险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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