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最根本和最稳定的保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期间,金融法治建设成热议话题,多位司法机关与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要深入推进金融法治建设,从而在营商环境建设及防范化解风险、强化合作互信、提振市场信心等方面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健全法律工具箱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江广平认为,科学立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供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相关立法的部署,确保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有法可依。
健全金融法律体系,加快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立法修法工作;健全反洗钱制度体系,出台一系列规章、规范性文件,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框架……近年来,金融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在健全和充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的法律工具箱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规范性文件等,进一步完善金融司法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周伦军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助力金融重点领域改革,及时出台关于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北交所试点注册制改革司法保障意见,依法保护耐心资本、长期资本参与公司治理和获取回报等合法权益,完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投资法治环境,坚定投资信心,保障创新创业,促进创投资本向新质生产力聚集。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法治和开放相伴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表示,无论是外国企业在华投资经营,还是中国企业出海开拓市场,都需要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发展涉外金融法治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保障。北京金融法院高度重视涉外金融审判工作,累计受理涉外金融案件、涉港澳台案件705件。
依靠法治保障金融风险处置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王尚明表示,当前,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风险主要集中在中小金融机构,如内部控制人或大股东利益输送和违法违规关联交易等。金融风险与其他领域的风险相互交织、密切联系,风险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特别强。
中国证监会法治司副司长陈黎君表示,在具体化解过程中,为顺利开展风险处置工作,需遵守几项原则:一是法治化原则。金融风险处置利益关系复杂、主体众多,一定程度上是零和博弈,矛盾尖锐、困难重重,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定分止争。监管部门为阻止风险采取的措施多,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重大,需要法律授权和司法有力保障。二是市场化原则。风险自担、损失自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金融风险通常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市场主体应进行自救,政府通常救助那些没有持续经营能力且没有挽救价值的金融机构,使其尽快退出,以清除风险,促进金融市场恢复与平衡。三是适度干预原则。金融风险具有突发性和传染性,如果任由风险扩散扩大,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在必要时,金融监管机构需与各条线协作配合,共同发力,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但这种干预必须适度。从境外教训来看,过度救助干预可能扰乱市场功能,破坏市场纪律,引发道德风险,甚至造成次生灾害。
如何在复杂多变的金融生态中精准识别、有效防控风险?王尚明结合个人从事金融犯罪专项工作经历谈到四点体会:一是要依法从严惩治金融犯罪,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金融犯罪审判的专业化水平;三是要强化跨部门协作,构建协同防控机制;四是要延伸审判职能,助推社会治理。
“风险处置事态紧急,监管机构在短时期内难以对未来风险状况做出全面且准确的判断,但必须快速行动。现行法律赋予监管部门的处置权力大多较为概括,因此在实践中容易引发争议。”陈黎君建议,司法机关在审查时应根据监管机构的能力范围进行判断,而非仅用审查普通行政行为的标准来审查风险处置行为。
增强金融法治的协同性
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法治保障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国务院将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纳入立法工作计划,为制定、修改、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相关法规政策提供新制度空间。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介绍,为持续优化金融监管相关法规政策,提升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法治化水平,该局将适时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法规政策和审慎经营规则的制定修改,将地方各类金融业态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推动优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规则,持续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机制,规范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认定和处置,切实增强金融法治的动态性和协同性。
张雯指出,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离不开有力的法治保障,需要立法及监管、司法、检察机关和社会行业协会协同推进,持续深化金融法治协同机制建设,以务实有效的协同机制服务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说,北京金融法院与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共同设立发起金融法制协同委员会,并以此为牵引,助推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强化与“一行一局一会”等管理部门和金融领域六大行业协会的业务协同,准确把握金融监管政策、金融市场态势,保障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方针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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