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努力提振资本市场,近日,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同意,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坚持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与中长期资金稳定回报的良性互动。主要举措包括三方面:一是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三是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提出,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配套机制,推动与上市公司建立长期良性互动。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
在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层面,《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完善权益投资监管制度,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保险机构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优化激励考核机制,畅通入市渠道,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经过一段时间努力,推动中长期资金投资规模和比例明显提升,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更加合理,投资行为长期性和市场内在稳定性全面强化,投资者回报稳步提升,中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中长期资金更好发挥引领作用、投融资两端发展更为平衡、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发挥的新局面。下一步,在中央金融办统筹协调下,中国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委,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强化工作合力,确保《指导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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