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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意见》 强化金融对天津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

2024-07-31 15:33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7月30日,《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强化金融对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与金融科技赋能、推动金融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加快普惠金融和养老金融发展、优化自贸试验区和跨境金融服务、立足地方优势促进特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七个方面提出34条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上述措施对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天津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完善科技型企业信贷服务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提升保险中介在科技保险领域的服务能力。在做好场内业务风险隔离的情况下,可探索设立专门从事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业务的一级子公司或普惠服务部门,为专精特新专板企业提供投融资对接、证券承销等服务。支持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搭建知识产权评估平台,健全知识产权融资机制。

围绕数字金融,《意见》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依法依规加强与数字科技企业合作,推进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应用中心、投资中心、孵化中心在津发展。支持天津利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培育金融科技开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等服务机构,支持稳妥探索在金融领域的合规应用。

当前,天津地区传统产业正在加速完成绿色蝶变。为推动绿色金融更好发挥引导作用,《意见》要求,优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供给。推广绿色建筑性能保险,支持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清洁能源保险等绿色保险产品,研究探索“保险+碳资产”服务。探索建立传统产业低碳转型金融支持目录,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传统产业低碳转型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碳金融业务。支持在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建设绿色租赁高质量发展区,率先开展绿色租赁标准试点和应用示范。

普惠金融和养老金融与民生关系最密切。为此,《意见》提出,加快普惠金融和养老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获得感,包括:建立实施民营小微企业有效需求对接跟踪机制,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率。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的金融产品,形成具有较强推广应用价值的养老金融服务及产品案例。

除了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意见》还进一步结合天津靠海发展的地方经济特色,提出针对性发展举措,明确要“促进产业金融、航运金融、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特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根据《意见》,金融管理部门将支持金融机构围绕天津港建设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需要,加大对基础设施、集疏运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研发提供综合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在津商业保理公司依法合规探索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允许商业保理公司在符合进出口与收付汇一致性要求的前提下,办理基于真实国际贸易背景的商业保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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