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新场景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的系统集成,对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更好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围绕餐饮、文旅体育、购物、大宗商品、社区等六大消费新场景提出17项重点任务,以顺应消费场景变化新趋势,推动科技成果在消费领域加快应用,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消费新增长点。
根据通知,金融行业应在提升入境旅游便利水平与丰富家装家居消费场景等方面发挥作用。具体来说,应聚焦“食、住、行、游、购、娱、医”等场景,确定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推动受理境外银行卡。提高外籍游客在华购票、餐饮、住宿、出行、预约的便利化水平。应合理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家装家居消费金融需求。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培育消费新场景有关工作,切实加强系统谋划,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推进跨部门协作。鼓励各地总结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地区、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相关部门和地方协同开展政策性试点示范和实践探索,加强对大宗消费、服务消费的综合金融支持,依法依规合理降低消费领域企业用地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