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作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出台的金融领域首部行政法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支付机构的准入、业务规则、监管职责等作出了总体规定,于去年12月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实施细则》细化了支付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条件和材料、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等,明确了《条例》中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重要概念及内涵,同时还明确了过渡期安排和新旧支付业务衔接方式。
“整体上看,在弥补监管空白、持续进行合规性建设、形成更加公平的制度环境基础上,能够看到主管部门希望支付行业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度没有改变。此外,能够看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条例》中重要概念及内涵,对进一步保障《条例》有效实施,推动新旧业务平滑过渡有重要意义。”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研究员王蓬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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