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变相高息“现金贷”、“套路贷”等问题自查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相关会员单位应严格对照《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营销和宣传活动自律公约(试行)》等监管和自律相关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对合作机构开展的相关业务进行排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合作机构涉及违规业务的,应敦促其立即整改,并暂停与其合作。自查整改报告应于4月10日前提交。
《通知》同时指出,各相关会员单位及从业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规定,依法合规经营。未依法取得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不得以商品赊销回收等任何形式变相开展贷款业务;具备合法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应切实践行负责任金融的理念,向具备借款条件的借款人推荐合适的贷款产品,并在事前向借款人明示贷款主体、贷款年化利率、还款付息安排、逾期清收等基本信息,不得以强行搭售优惠券、会员服务等方式变相抬高利率,不得从借贷本金中以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等方式直接或变相收取“砍头息”。
此外,协会将依照自律管理规则,对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规定,仍开展高息“现金贷”、“套路贷”、收取“砍头息”等违法违规业务的会员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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