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人民银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发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调整公告。公告显示,根据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5号要求,人民银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对场内外LPR报价行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了LPR报价行。调整自2024年1月22日起实施。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这是自2019年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后,人民银行第二次调整LPR报价行名单,前一次调整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
经本次调整,LPR报价行由此前的18家增加为20家,新增中信银行和江苏银行。20家LPR报价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台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
2019年8月17日发布的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5号显示,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人民银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为提高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代表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类型在原有的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此次由10家扩大至18家,今后定期评估调整”。
彼时,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曾就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答记者问时表示,新增加的报价行都是在同类型银行中贷款市场影响力较大、贷款定价能力较强、服务小微企业效果较好的中小银行,能够有效增强LPR的代表性。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