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港澳经济融合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澳门金融管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所谓“跨境理财通”,是全国首个专为个人投资者设立的金融互联互通机制,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通告,本次优化将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支持更多大湾区居民参与试点;二是扩大参与机构范围,新增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作为参与主体,为“南向通”“北向通”个人客户提供投资产品及相关服务;三是扩大“南向通”“北向通”合格投资产品范围,更好满足大湾区居民多样化投资需求;四是适当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五是进一步优化宣传销售安排,引导金融机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2021年10月,“跨境理财通”在粤港澳大湾区正式启动。同时,粤港澳三地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为“跨境理财通”顺利落地搭建“四梁八柱”。
“自两年前正式启动以来,‘跨境理财通’稳步发展,已被区内投资者视为实现多元化资产配置的便利可靠的跨境投资渠道。特别是在今年全面通关恢复以来,大湾区内的跨境理财需求得以进一步释放,无论是开户人数还是投资规模均有显著增长。”谈及本次金融管理部门释放的“优化”信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大湾区办公室总经理陈庆耀表示。
陈庆耀认为,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及宣传销售安排、扩大参与机构和投资产品的范围以及提高个人投资额度,将为大湾区投资者通过这一机制参与跨境投资提供更大的便利以及更多的选择。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已报备的试点银行共有32家;可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香港银行共有24家,澳门银行共有10家。
根据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发布的最新一期跨境理财通业务情况通报,截至8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个人投资者5.90万人,包括港澳投资者4.35万人,内地投资者1.55万人,涉及相关资金跨境汇划3.02万笔,金额63.13亿元。
从投资持仓情况来看,截至8月末,参与“跨境理财通”的个人投资者购买投资产品市值余额为17.22亿元。其中,“北向通”项下,港澳个人投资者持有境内投资产品市值余额为2.27亿元;“南向通”项下,内地个人投资者持有港澳投资产品市值余额为14.95亿元,包含投资基金0.27亿元、债券0.06亿元、存款14.62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表示,下一步,内地和港澳金融管理部门将修订完善相关实施细则或业务指引,推动各项举措尽早实施。同时,根据试点情况持续优化“跨境理财通”业务,稳妥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大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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