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审计署官网发布《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对4家中央金融机构和21家国有信托公司进行重点审计,发现金融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建议。
《审计报告》显示,重点审计的4家中央金融机构和21家国有信托公司资产61.63万亿元、负债55.51万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从0.9%到15.5%不等,通过审计发现了两大类问题。
一是资产底数不实、管理不严。24家金融机构通过直接少计、虚假处置、移至账外等方式,未如实反映风险资产3746.29亿元。4家中央金融机构还违规列支薪酬、营销等费用29.11亿元,其中两家26.95万平方米的办公和技术用房闲置。
二是违规开展业务。25家金融机构违规开展存贷、理财、信托、保险等业务,其中银行存贷业务违规问题仍较高发,多表现为变相高息揽储、存贷挂钩、贷款审查不严等。审计的21家信托公司中,有17家帮助实体企业实施粉饰报表、转移资金、隐瞒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8家信托公司借主业之名行违规之实,通过设立形式合规的资产服务信托计划等,协助多家企业发放网络贷款,并违规将尽职调查、风险评价等实质审核环节外包。
在关于金融领域的审计建议方面,《审计报告》提出,有序推进中小银行、保险、信托机构改革化险工作,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适应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改革,依法对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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