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引领带动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与农业银行办公室、中国中化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共同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绿色转型,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通知指出,农行要积极支持耕地保护与建设、生态养殖、农产品绿色加工、绿色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开发等领域,加大对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海洋牧场等信贷投放力度,助推农业资源集约利用和产业链低碳循环,保障粮食和农产品供给。
通知提出,农行将对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重点项目,优先纳入绿色金融重大项目库,给予期限、利率等差异化政策支持。针对从事农业绿色生产经营的各类主体,完善绿色信贷产品体系,推动涉农特色担保方式创新,全面做好债券、基金等绿色农业投融资综合服务。推广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金融科技手段,搭建农业绿色金融场景,依托农业经营数据发放线上贷款,持续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
三方将加强工作衔接,建立会商机制,定期沟通重大农业政策和项目信息,联合开展农业技术和金融知识培训,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推介会、融资沟通会、政银企座谈会等活动,合力打造一批金融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典型示范。
截至4月末,农行县域绿色信贷余额超1.3万亿元,比年初增长超3000亿元,增速30.07%。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