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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转让试点进一步扩容

2023-01-03 11:13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2022年12月30日,《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从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获悉,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进一步扩容。在原试点机构基础上,本次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纳入试点机构范围,并将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纳入试点机构范围。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应在尽职调查、估值等各个转让环节,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履行告知义务,确保转让工作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利益输送、损公肥私等问题。

《通知》指出,金融机构对拟处置的不良贷款,应深入分析形成原因,涉及员工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进行责任认定,确保权责对等、问责到人、追责到位,避免一卖了之、高举轻放等现象。

据了解,银保监会曾于2021年1月印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批参与试点的机构包括6家国有控股大型银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银登网发布已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机构统计表显示,截至2022年12月23日,有188家国有大行及其分行开立账户,240家股份行及其分行开立账户,115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公司开立账户,50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立账户,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均开立账户。

据兴业银行联合毕马威发布的个贷不良研究报告,个贷批转试点工作从2021年1月开始至2022年三季度末,已有90批个贷不良资产包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成功转让,本金规模约51亿元,债权总规模约160亿元。由于个贷批转业务可不受地域限制开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参与热情较高,已收购约95%的个贷不良资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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