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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城镇环境基建融资力度

2022-02-11 12:40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稳投资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指导意见》坚持市场导向,提出创新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五方面15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补齐能力短板,包括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等。二是着力构建一体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包括推动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强化设施协同高效衔接等。三是推动智能绿色升级,包括推进数字化融合、推动环境基础设施绿色高效发展等。四是提升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包括积极营造规范开放市场环境、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五是健全保障体系,包括加强科技支撑、健全价格收费制度、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统计制度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落实环境治理、环境服务、环保技术与装备有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予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同时,《指导意见》提出,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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