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

2021-12-10 14:26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分析了2021年第三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情况,通报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周亮主持会议。

2021年三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0%,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7.3%。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85.6%、231.6%和307.3%。88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A类、78家为B类、10家为C类、2家为D类。

会议指出,银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沉着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高位运行,风险总体可控。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银保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