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重点规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核心内容是交易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市场参与者内控与风险管理等。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春英指出,《指引》的适用范围包括银行间市场和对客户柜台市场,规范的对象包括外汇市场参与各方,将从事外汇交易的机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货币经纪公司等机构统一纳入“市场参与者”概念。其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服务的主要供给方,是从专业角度提供外汇市场服务的核心参与者,是《指引》的重点规范对象。
《指引》强调,市场参与者应建立外汇交易的前、中、后台职责分离机制。一是将交易与风险管理、合规分离;二是将交易与交易后处理、会计、结算分离;三是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上权责分明、相互制衡、人员分离。并强调承担主经纪商的市场参与者,应将主经纪业务与自身销售、交易业务适度隔离。
《指引》还对市场参与者提出内控和风险管理。要求加强对交易相关人员行为监控和管理,应制定独立内审流程并配合监管部门针对《指引》开展的非现场、现场评估,严格执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银行间外汇市场外币交易也参照《指引》执行,市场参与者采用算法或程序化交易的,不得损害其他市场参与者的正当利益或者影响正常交易秩序。
《指引》明确要求禁止通过合谋或集中资金交易操纵市场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影响价格或促成其他不公平的交易行为等市场操纵行为;企图不当影响和操纵收盘价或其他基准价等市场操纵行为。
《指引》明确市场欺诈行为包括如下几项:在交易中制造供需、价格以及价值的假象,像是虚增交易量故意快速取消报价诱导市场的闪价与晃骗、虚假多档报价等行为;无合理交易目的而请求交易、发起订单等;明知或应知信息虚假或误导的情况下,仍通过媒体传播;编造、散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提交误导性交易请求或订单,诱导市场交易或扰乱市场等行为。
根据《指引》要求,交易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下,在规定范围内组织外汇市场交易、市场监测和运营等事项,并制定具体交易规则;上海清算所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下,为外汇市场交易提供清算等服务,并制定具体清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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