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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非“洪水猛兽”

2019-01-23 10:39
来源:上海金融报

  对于“影子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近日表态称,影子银行风险是四大重大风险之一,但他同时也肯定了其在金融体系中的合理功能和地位。专家表示,在扶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背景下,影子银行有其存在必要性,但必须要把金融稳定放在第一位。

  “影子银行”积累多重风险

  在过去较长一段时期内,由于监管不足,“影子银行”已成为我国金融业乃至宏观经济运行的重大风险之一。

  “很多‘影子银行’是在规避监管或者监管不足的领域发展起来的,这就放大了金融风险,总的来看,可能会引发几方面风险。”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对《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首先,‘影子银行’相关业务的结构复杂、期限错配程度较高、现金流稳定性差,流动性风险相对较高。尤其是‘影子银行’与传统银行关联密切,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很容易向传统银行传染,引发金融系统性风险。其次,由于‘影子银行’相关领域多处于监管相对薄弱的领域,可能存在人为操作原因引发的风险。第三,在监管尚未加强前,‘影子银行’很大一部分资金投入了‘两高一剩’等信用风险高发领域,或引发信用风险。”

  根据海通证券的报告,作为我国“影子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银金融机构近几年快速扩张,资产管理规模超过60万亿元。为规避监管,银行往往需要借助非银金融机构开展“影子银行”业务,而充当“通道”的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信托、私募基金和金融租赁等非银金融机构,还可通过自身发行的资管产品吸收公众资金。截至2017年末,上述机构管理的资产总规模接近62万亿元,其中券商资管和资金信托规模分别超过16万亿元和21万亿元。

  除了非银金融机构,民间借贷的“影子银行”虽然业务规模尚小,但发展迅猛。其中,P2P、股权质押融资和小额贷款公司规模较大,2018年一季度末规模分别接近1.3万亿元、1万亿元和2.4万亿元。

  可有条件发挥补充作用

  虽然存在风险,但易纲亦指出,“影子银行”不完全负面,只要依法合规经营,不管是表内还是表外,不管是信托、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都能成为金融市场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对金融市场形成必要的补充。

  “虽然从政策目标看,监管层无意支持‘影子银行’,但由于传统银行向企业贷款时,比较偏向国企等大型企业,在近几年金融去杠杆过程中,一些民企只能通过‘影子银行’融资。当前政府强调支持小微企业,‘影子银行’是较为有效的渠道之一,是对金融市场的一种有效补充。”在日前举行的第十九届瑞银大中华研讨会媒体见面会上,瑞银大中华金融行业研究主管颜湄之对《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

  赵亚蕊也认为,“影子银行”在支持实体经济融资和经济增长方面,尤其是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当前重点解决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背景下,有必要重提“影子银行”的积极一面。

  邮储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徐学明此前曾表示,近段时期,民营企业遇到了流动性困难,再融资和股票质押发生了较为严重的问题。截至2018年12月,在19.8万亿元的信用债中,已经出现违约的债券共236只,涉及债券总额为2050亿元,违约率为1.04%。其中,2018年新发生的违约债券114只,违约金额1190亿元,其中,民企占比76.9%。“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光靠银行一张资产负债表独木难支,应加强多层次融资市场建设。”徐学明认为,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对非标融资和非银融资的依赖性更强,因此要充分发挥银行表外融资、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租赁、社保等多种融资模式的作用。近年来,“影子银行”对民营企业融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建议在规范的前提下,给“影子银行”留有适度的发展空间。

  不过,颜湄之也强调,与金融稳定相比,金融创新应该不是目前的重点。无论是2018年中下旬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还是2018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到了“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因此金融稳定是政策的当务之急。

  赵亚蕊表示,“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存在内在一致性,要更为有效地保持金融稳定,金融创新过程一定要遵循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依法合规和稳健经营、与自身的风险防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的效能,及时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监管的协调性。”

  【一家之言】

  让“影子银行”在阳光下运行

  ■ 潘晟

  去年以来,在“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双重压力下,金融去杠杆逐步进入“深水区”。作为去杠杆的主要着力点,“影子银行”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应该说,“影子银行”的存在有其客观基础。一方面,在金融抑制依然存在的大环境下,银行在资金端和资产端均面临一定挑战,存生了通过“影子银行”获取资金、对接资产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当前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依旧突出的背景下,“影子银行”是诸多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

  事实上,根据央行发布的数据,2018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9.26万亿元,比上年减少3.14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增速比上年低3.6个百分点。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5.67万亿元,同比多增1.83万亿元。从结构看,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81.4%,同比高19.6个百分点。虽然人民币贷款占比上升与社融规模下降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但至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要满足全社会的融资需求,信贷独木难支。更何况,在经济下行阶段,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明显受到抑制,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大型国有企业。

  因此,在当前环境下,“影子银行”仍是社会融资的必要补充。而从当前监管层的表态看,消灭“影子银行”并非监管初衷,改变此前野蛮生长的状态,提高“影子银行”合规性和透明度,让其在阳光下运行,才是监管层希望看到的结果。

  【链接】

  “影子银行”是什么?

  长期以来,每当谈及中国宏观经济,“影子银行”始终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那么,到底什么是“影子银行”?

  海通证券指出,由于商业银行在监管范围内所能投放的信用资源有限,因此出现了另一类非银行的机构或行为,与银行扮演着类似的角色,即所谓“影子银行”。影子银行通过非银行的渠道、工具和结构实现加杠杆,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功能类似,但没有受到相应的监管。与欧美以证券化为核心的“影子银行”体系不同,中国的“影子银行”较少借助金融衍生工具,而主要围绕商业银行业务衍生而来。

  目前来看,国内的“影子银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金融机构的业务,包括银行借助非银金融机构等作为通道投放信用,达到规避商业银行监管的目的,以及非银金融机构自身作为中介发挥融资和放贷的作用。另一类则是P2P、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非金融机构开展的民间融资活动。(戚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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