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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提高供应链金融参与各方积极性

2020-04-30 08:15
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目前,在中央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重点关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背景下,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方式逐渐兴起,并且区块链技术的加入使得供应链金融中电子凭证实现了多级流转,整个体系数据的易得与可信度增强、效率提高,同时智能合约也有助于防范违约行为的发生。供应链金融目前大概分为三种形态,分别为预付款融资、库存融资与应收账款融资。目前应收账款融资被广泛采用,包括保理、反向保理等形式。本文以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为观察视角,指出了目前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问题:第一,重点行业自身存在的特点,导致部分核心企业缺乏参与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性。第二,中小企业可能负担了更多的贴现成本,导致其参与供应链金融积极性受挫。第三,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仍存在一些隐患,迫切需要推广和应用区块链技术。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核心企业具有关键作用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凭借手中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作为供应链金融的重要形态之一,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当中的核心企业,通常拥有供应链的关键资源,能够决定供应链的运行节奏与效率,并且在物流、信息流、工作流等资源配置方面具有组织协调功能,能够实现并提升供应链的整体核心竞争优势。

在整个供应链中,当上游供应商与核心企业发生真实贸易的时候,将产生应收账款。此时,金融机构可依据其对核心企业的授信额度和供应商提供的质押,对具有融资需求的上游供应商提供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具体又可分为两类,应收账款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三个环节: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融资需求企业以应收账款为质押或进行保理,从金融机构处获得融资;在规定期限内,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偿还中上游企业的应付账款。

应收账款融资中,核心企业具有关键作用。2019年7月,银保监会向各大银行、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该指导意见的要求体现了供应链金融对核心企业的依赖性。

具体而言,供应链金融当中,供应链金融效率的提升有赖于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信用评级较高,往往存在信贷额度有剩余的情况,因此可以借助核心企业的信贷优势,将其授信额度提供给供应链中资金需求方使用,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资信较差、难以获得融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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