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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指引(2018年版)》

2018-07-20 14:29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及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此项申报的具体要求,根据《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外汇局制定《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指引(2018年版)》(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并于日前印发。

  据悉,《业务指引》界定了贸易信贷定义、数据填报原则等基本概念。需注意的是,企业按照会计账面记录填报时,应符合贸易信贷统计口径,不应申报非货物贸易或与境内主体发生的货物贸易。《业务指引》明确了填报数据与会计账务一致的具体原则。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所有权转移与资金收付的时间以企业会计账务记录为准。企业应根据财务报表、会计账目及其他会计凭证的相关信息填报贸易信贷申报表。如确实无法从现有会计账务中提取数据,可按照贸易信贷统计口径建立业务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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