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909.78亿元,约占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0.95亿元的86%。在此次提前下达的909.78亿元中,安排资金120亿元,继续重点支持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并将资金分解到具体区、州。
财政部要求,各地要继续支持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提前谋划,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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