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中央财政设立服务业发展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财政部修订了《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办法》所称服务业发展资金是指中央政府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用于支持现代商品流通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服务业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等有关行业、产业的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资金实施期限至2022年,届时根据国家服务业发展情况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办法》明确,服务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现代商品流通方式,改善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扩大国内消费,提升消费品质。具体包括七个方面:电子商务、现代供应链、科技服务、环保服务、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家政服务等民生服务业;农村生产、生活用品流通及服务体系建设;全国跨区域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现代服务业的区域性综合试点;规范商贸流通业的市场环境,建设维护诚信等制度体系;财政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相关领域。
此外,服务业发展资金原则上以因素法分配,确需考虑专业规划布局、项目特点的,采取项目法分配,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采取因素法分配的,主要依据当年预算规模、支持方向及工作基础等因素,进行测算及安排资金。每年度资金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财政部门时,工作基础权重30%,发展指标权重30%,绩效考核结果或资金使用情况权重20%,其他相关因素权重20%。以后年度支出方向确需调整的,可以按照规定调整相关因素及权重。采取项目法分配的,通过专家评审、竞争性谈判、招标等方式选拔符合要求的企业或单位。(徐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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