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1日讯 今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闭幕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新个税的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个税法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每月5000元,工薪阶层降负明显。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 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统筹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这次修法还新增了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支出,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让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地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程丽华表示,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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